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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信托有助财富传承 国内产品日渐成熟

[ 2017年9月22日09:40 ]   来源:[ 上海金融报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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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富的管理和传承,正在成为国内理财市场的重心,如何避免财富传承过程中常见的矛盾纠纷,确保财富起到正向激励和负向抑制作用,使财富长期有益于继承者?为此,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推出相关产品,而保险金信托成为险企跨界合作、充分发挥自身资产管理优势的有力武器。

  国内产品日渐成熟

  所谓保险金信托,也称人寿保险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保险金请求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由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信托公司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按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将信托收益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终止或到期时,交付剩余信托资产给信托受益人。

  据介绍,保险金信托在美国相当盛行,2014年5月4日,中信信托和信诚人寿推出了中国首款保险金信托。此后,陆续有多家保险公司推出此类产品。近日,中意人寿保险携手昆仑信托发布“臻传—保险金信托计划”,为保险金信托产品再添一员。

  “高净值客户在财富传承中面临风险,规避此类风险需要运用多项金融工具,而人寿保险与信托则是其中最有效、最安全的工具之一。”昆仑信托副总裁刘刚认为,“提供保险金信托服务,可以帮助客户满足长期、个性化的财富传承需求,大幅提升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服务品质,实现客户、保险、信托的三赢。”

  值得一提的是,友邦中国今年推出保险金信托2.0模式。不同于目前市场上的保险金信托“1.0模式”,即信托公司作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身故保险金理赔后受托负责保险金后续管理和分配,升级版的“2.0模式”功能更加全面——信托公司同时作为投保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托为被保险人投保并支付保险费和管理分配保险金。

  机遇与挑战并存

  分析人士指出,保险业本就具有管理大额资产的能力,而保险与信托的结合,使得保险产品的财富传承和保护功能更为周密和个性化,满足了市场需求,将有效促进保单销售,同时也能分散业务经营风险。同时,目前寿险行业谋求转型,在争夺大客户保单时需要提升业务员的服务内容,提供更具吸引力的大额保险产品。

  与家族信托相比,保险金信托更为平民化,也更容易被市场接受。目前来看,家族信托业务资金门槛动辄千万元以上,而保险金信托的门槛相对较低,如平安信托与平安人寿此前联合推出的保险金信托,标准型准入门槛为100万元。

  不过,业内专家也指出,虽然我国保险金信托业务发展空间巨大,但仍面临不少挑战。相对于国外较为完善的制度规则,我国还缺乏与保险金信托配套的法规及细则,一些保险金信托的操作流程游走在法律的模糊地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例如,目前国内保险金信托仅以保单的身故保险金受益权等作为信托财产,若需实现更完备的家族财富传承,必须将不动产、股权装入信托,但国内信托登记制度、税收制度尚不完善,股权或不动产转移仍面临较沉重的税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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