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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夏保险经纪公司未按规使用客户资金账户 被保监局罚7万

[ 2017年10月19日11:37 ]   来源:[ 和讯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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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讯网消息 10月18日,安徽保监局公布于2017年10月12日对安徽亚夏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阚道光及陈峻岭的行政处罚信息(皖保监罚〔2017〕22号)。

  安徽保监局表示,经查,亚夏保险经纪公司存在未按规定足额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按规定使用独立的客户资金专用账户等问题。

  安徽保监局指出,上述两项行为分别违反了《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一条、第八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亚夏保险经纪公司罚款7万元。

  时任业务经理阚道光对未按规定足额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一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阚道光警告并罚款4万元。

  时任主办会计陈峻岭对未按规定使用独立的客户资金专用账户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陈峻岭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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