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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机构“猫腻”多 借款筹建、自产自销引诟病

[ 2018年1月15日22:10 ]   来源:[ 蓝鲸新闻 ] 石雨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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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君康人寿发布公告,披露其对全资子公司盛唐融信保险代理公司给予借款的相关信息。蓝鲸财经统计发现,盛唐融信共计向君康人寿借款6次用于筹建,借款金额达1785万元。“保险中介属于轻资产,借款经营属不正常现象,为行业个例”,专家对蓝鲸财经表示。

  此外,蓝鲸财经查阅盛唐融信官网发现,其目前产品中心列表中只有股东君康人寿一款产品,对于此类“自产自销”行为,专家表示,是对保险资源的浪费,对于消费者而言,弊大于利。

  盛唐融信6次向君康人寿借款筹建,业内人士称筹建费有偏高有蹊跷

  1月9日,君康人寿发布公告,披露了其此前多次向全资子公司盛唐融信保险代理公司进行无息借款的相关交易信息。盛唐融信是一家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 2016年11月,被君康人寿全资收购,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公告显示,在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盛唐融信分5次向君康人寿借款,借款金额共计达到689.8万元。蓝鲸财经在查阅相关公告后发现,在随后,2017年1月,盛唐融信再次向其股东君康人寿借款,借款金额为1096万元。

  从已披露的信息来看,盛唐融信共计向君康人寿借款1785万元。对于借款原因,公告显示,由于盛唐融信在借款期间无法召开董事会,故不能完成增资,导致盛唐融信无运营资金。还款日截止至盛唐融信注资程序完成。

  曾有参与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筹备的人士表示,保险中介机构的筹建费用一般为250-500万元,与同业相比,借款1785万元用于筹建的盛唐融信显然筹建费用偏高。

  “保险中介公司属于轻资产经营公司,主要的成本花费在人力及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原有的注册资金基本可以满足经营需求,不应出现借款经营的不正常现象,盛唐融信借款筹建的现象属于个例”,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明明对蓝鲸财经表示。

  经济学家宋清辉对蓝鲸财经分析指出,“这种向股东借款的情况暴露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行业就谈不上健康有序发展,保险行业形象就难以提升”。

  但也有业内人士对蓝鲸财经表示,股东以借款或资本金对保险中介公司进行资金投入并不算什么问题,“寿险经代的团队发展和后台搭建还是需要一定投入的,保险公司控股的代理公司前期经营有点亏损也很正常”。

  蓝鲸财经发现,在2017年3月盛唐融信开业时,其注册资本显示已经达到1亿元,显然已经完成增资,但并未有相关信息透露借款是否已经还清。

  部分保险代理公司“自产自销”,专家批浪费资源、亟需监管

  在君康人寿披露的委托盛唐融信代理销售产品的公告中显示,在2017年1月19日—2017年7月1日期间,盛唐融信代理销售君康人寿福禄一生、富康一生、多倍保等12款产品。与此同时,盛唐融信官网显示,其合作对象还包括中国平安(601318,股吧)、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

  但在盛唐融信产品中心的列表中,蓝鲸财经发现,目前仅列有一款产品,该产品为来自其股东君康人寿的安行保两全保险。这与盛唐融信在开业初期表示的要将保险产品不断丰富多元化,对多公司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理念明显不符。

  保险代理公司的出现被业内认为是保险业进行“产销分离”的重要途径,在“产销分离”的形态基础上,保险的代理人能够拥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代理资格,从而提供给消费者更加中立、客观的产品信息和服务,有助于改善竞争水平。

  对于保险公司投资保险代理公司的现象,张明明认为,“部分保险资本进入保险中介行业,是在行业发展特定阶段、监管的特殊背景下产生”,由保险公司控股的保险中介公司并不在少数,如国华人寿控股的华瑞保险销售等。

  其认为,通过投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司一方面能够通过中介问询市场的产品要求,另一方面能够拓宽销售渠道,使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更加专业化、精细化。

  但“此之蜜糖,彼之砒霜”。对于盛唐融信主销股东君康人寿产品的这类“自产自销”行为,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这是种浪费保险资源的现象,对于消费者而言弊大于利,常常被诟病。

  “当前这种‘自产自销’的现象较为常见,这使消费者在选择多家保险产品时无所适从,不但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了解不同公司的不同产品,同时也需要花费精力去与不同的保险代理人沟通接触,这种现象亟需被监管”。

  对于目前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情况,张明明则持相对乐观的态度,“大部分的保险中介公司并没有保险公司持股,代理销售的产品完全是市场行为,不受保险公司影响”。与此同时,他表示,“保险中介未来的发展趋势必定是产销分离,但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受社会对保险的认知、对保险中介的认知较为欠缺、市场发展存在不规范等因素的影响,实现保险业的‘产销分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保险代理公司频收罚单,专家称主要存在3类问题

  近几年保险代理公司在保险业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一方面,保监会对于保险代理公司的批复增多,据蓝鲸财经统计,2017年全年保监会共批复11家保险代理公司,允许进行保险销售、收取保费等相关业务。

  另一方面,保险代理公司频繁出现在保监系统的处罚名单中。刚刚步入2018年,就有盛大保险代理、祥龙保险代理、中领天盛保险代理等多家保险代理公司被罚。

  举例来说,1月2日,盛大保险代理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四川保监会罚款46万元;随后,安徽保监局对于安新代理阜阳发分公司存在的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了处罚;中领天盛则因为编制、提供虚假报告等资料被罚款60万元。

  由此,宋清辉总结了目前保险代理公司主要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它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二是误导保险消费者以及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时拖延推诿等问题;三是通过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等问题”。

  对于保险中介公司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张明明指出,“部分保险中介公司快速扩张,分支机构铺设过多、过快,配套的管理机制没有完善、跟上,且与保险公司相比,保险中介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没有跟上行业发展步伐”。

  人员基础素质不足的问题显然在业内已有共识,相关从业人员向蓝鲸财经表示,“保险营销和代理公司管理都有很高的专业要求,而目前参与人员的基础素质不够,一味强调规模和高速增长,没有入门门槛,迟早会出问题。”

  保险中介公司被频繁监管处罚的背后,是保险中介行业存在的弊端和发展障碍。在张明明看来,目前国内大部分保险中介公司属于小微企业,业务来源较狭窄,市场竞争激励,生存艰难。“在保监会加强监管,部分保险中介公司主销股东产品的背景下,势必会对于保险中介公司的经营、盈利情况产生障碍,造成发展瓶颈”,宋清辉同样表示对于保险中介公司的担忧。

  由此,对于保险中介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张明明建议,“中介公司应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做好基础服务,同时细化市场、细分客户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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