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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出售世纪证券91.65%股权 底价35.59亿

[ 2018年5月23日22:36 ]   来源:[ 证券时报 ] 陈冬生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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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证券时报记者从北交所获悉,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以35.59亿元转让底价,挂牌转让世纪证券91.65%股权。

  此次交易中,接受联合体受让,但每个联合体中的成员数量不应超过8家,并应明确其中1家成员为牵头方,牵头方在受让股权后应至少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值得注意的是,世纪证券尚有部分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位参与此次转让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昨日是项目挂牌的第一天,还没有收到报名的意向受让方,不过前来咨询的人较多。

  接受联合体受让

  据了解,世纪证券这笔91.65%股权情况特殊。早在2013年,持有该笔股权的北京首都旅游集团、广州天伦万怡投资公司将之公开挂牌转让,安邦保险集团以近17亿元价格成功受让。然而,截至目前,证监会仍未批准安邦集团提交的股东资格申请,世纪证券尚未就该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在世纪证券的工商资料上,这91.65%股权仍挂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广州天伦万怡投资公司名下。

  昨日,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以35.59亿元的底价挂牌转让世纪证券这部分股权。此前,2月23日原保监会宣布依法对安邦保险集团实施接管。两个多月后,中国银保监会于5月10日批准转让世纪证券这部分股权。

  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显示,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3559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果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不过,公告中表示,截至目前,此次转让尚未根据标的企业的公司章程取得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尚有部分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即使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成为最高报价方,意向受让方仍可能无法成为最终受让方。

  值得注意的是,世纪证券91.65%股权接受联合体受让,但每个联合体中的成员数量不应超过8家,并应明确其中1家成员为牵头方,牵头方在受让公司股权后应至少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数据显示,2017年世纪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5440.23万元,净利润仅有201.01万元;截至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计668993.8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8837.77万元。今年前4个月,该公司经营状况持续下滑,实现营业收入6568.6万元,净利润亏损5105.19万元;截至2018年4月末,该公司资产总计为593608.0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4604.52万元。

  对控股方要求低于新规

  据了解,世纪证券前身为江西证券,于1990年在南昌注册成立。该公司股权经历多次变更,此次新股东将花落谁家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此次股权挂牌转让公告,对受让方资格有明确要求,具体包括如下条件:

  一是,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资本实力,资产负债率和杠杆率水平适度,债务规模和期限结构合理适当。其中,受让5%以上股权的受让方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未达到净资产的50%,不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受让25%以上股权或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应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成立满2个会计年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

  二是,如果意向受让方为非金融机构的,还应当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雄厚、公司治理规范、股权结构清晰、管理能力达标、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和杠杆水平适度,并制定合理明晰的投资金融业的商业计划。受让股权超过50%或虽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对完善世纪证券治理结构、保持世纪证券经营的独立性、防范风险传递和不当利益输送等有明确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安排。

  三是,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持续出资能力,并承诺未来支持世纪证券进行增资,协助保持世纪证券经营管理团队稳定。

  对此,一位世纪证券内部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股权挂牌转让公告中对受让方(控股股东)的条件要求,明显低于此前《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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