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时讯 | 保险专题 | 资料中心 | 百姓保险 | 产品大全 | 人才市场 | 黄页 | 博客 | 论坛 | 咨询 | 投诉 | 导航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中国保险网广告位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保险网 > 保险时讯 > 企业资讯 > 正文

新华保险首批获得税延养老保险经营资质

[ 2018年6月6日20:54 ]   来源:[ 金融时报 ] 肖扬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报讯记者肖扬报道5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名单(第一批)的公示》,新华保险成为第一批获得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公告显示,中国银保监会根据《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18〕23号)相关规定,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最终公示了12家符合《管理办法》中所列经营要求的保险公司,新华保险位列其中。

  所谓税延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将来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的一类保险。由于边际税率不同,购买税延养老保险可降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获得税延额投资收益,既能个税“减负”,又使养老金保值增值,是践行“保险姓保”“回归保险本源”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目前,新华保险已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正式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没有相关文章.
保险秘书
行业资讯
企业资讯
监管动态
基层信息
保险人物

Copyright © 1997-2024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

企业资讯 | 汽车 | 科技 | 消费 | 教育 | 房产 | 游戏 | 商机 | 聚焦百姓 | 配资 | 人物特写 | 曝光台 | 保险股 | 保险理财 | 行业资讯 | 海外动态 | 中介园地 | 保险数据 | 保险案例 | 车险资讯 | 社保资讯 | 产品速递 | 财经新闻 | 保险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