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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寿业务员私吞保费逃走 公司表示负责

[ 2005年7月20日10:38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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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员私吞保费逃之夭夭  

  中国人寿保险五华县支公司负责人表示,业务员造成保险失效公司仍担责 

  日前,五华县横陂镇群众向本报反映,今年3月份,他们发现横陂保险站业务员周×成私吞了其负责的辖区村民缴交的保费,其本人也已不知去向。村民们手头的保单成了“白头保单”,遂有不少村民到当地保险公司讨说法。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村民:保单成了“白头保单”?
 

  接到五华县横陂镇叶湖村李女士的投诉后,记者赶往该村采访。村民们反映,随着农民保险意识的增强,该镇不少村民参加了中国人寿保险五华县支公司提供的保险业务。许多村民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购买保险,最普遍的险种是简易人身保险。10多年来,该镇叶湖村、江南村、石下村、西湖村的保险业务一直都由横陂镇保险站业务员周×成(横陂镇石下村人)负责。10多年的业务交往和“打交道”使周×成和这几个村的村民们成了乡里乡亲的“熟人”,村民交保费时可以“打白条”而不用当场出具收据或发票;保险期满也委托周×成代为领取保险金。但是,今年3月份,村民们发现,周×成并没有把他们在2004年和今年第一季度缴交的保费送到中国人寿保险五华县支公司输入电脑,而是被周×成挪用和私吞了;部分保险期满的村民委托周×成代领的保险金额,也被周挪为他用。事情败露后,周×成连同其儿子、妻子一起失踪,至今下落不明。村民手头的保单成了“白头保单”。 

  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家的保单档案资料。她一家人购买了5个险种的保险,2004年和2005年第一季度总共交了1000多元保费,但都没有被录入电脑;黎女士在2005年2月17日向周×成缴交了半年的简易人身保险保费,但只收到一张没有印章的收据,部分村民交了保费后只收到“白条”甚至是口头承诺。 

  横陂保险站:交费方式确有蒙蔽性 

  记者随后来到横陂保险站,该站于今年4月份开始挂“中国人寿保险五华县支公司横陂镇营销服务部”的牌子。该站有关人员告诉记者,2005年第一季度向投保人出具的收据之所以没有印章,是因为那段时间保险站正处于更名时期,尚未有相应的印章。虽然没有印章,但是这段时间出具的收据,保险站都承认其为有效单据。


  为什么周×成挪用和私吞保费现象长时间没有被发觉呢?记者在与该站工作人员的谈话中了解到,村民的保费由业务员负责收取,而且送保费到县保险公司录入电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统一收齐业务员收取的保费,再由保险站送县公司;另一种方式是由业务员自己送往县公司,每个月结算一次。周×成正是选择了后一种方式,且每个月都会去县公司交费,只是交的数额不全。这蒙蔽了村民和保险站其他工作人员。 

  保险公司:业务员造成失效仍担责 

  村民的保费问题将如何处理呢?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人寿保险五华县支公司负责人谢经理。 

  谢经理表示,县公司在接到横陂镇保险站的情况反映后,于今年3月24日专门派财会人员到该保险站清账,初步查明周×成挪用保费等2.7万元。当时公司的意思是“只要拿出来补齐保费也就算了”,但是周×成表示“拿不出来”,保险公司遂于3月26日向五华县公安分局报警。五华县公安分局及时传讯了周×成及其儿子,当时周×成写了一份10天内分3期补清挪用款的保证,再考虑到其年龄较大(58岁)等因素,保险公司与公安分局经过协商,同意让周×成回去筹款,而且周也已在第一期补回2700元挪用款。但是后来因为筹不到款,周×成和妻子、儿子一起失踪。保险公司把周×成负责的业务重新打出清单对账,并根据来投诉的村民反映的数据,确定大概有5万多元保费被挪用,打“白条”和口头承诺代缴的则无法统计。 

  谢经理表示,只要有整齐的缴交保费的收据,都可以到保险站登记,保险公司将把数据补录进电脑。至于打“白条”和口头承诺的,目前还无法解决,要等案件处理以后,通过向周×成核实情况后才能作出处理。但是,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当初保险站告知村民,“缴交保费收据只要保存最近一张就可以了”,结果许多村民只留下了2005年第一季度的收据;今年尚未缴交保费的村民中有不少人只留下2004年最后一次交费时的收据。可以说,很多村民的收据都已经不齐全了。因为收据不齐全,目前叶湖、江南、石下、西湖等村已经无人来收取保费,村民也就无法交保费。村民们都担忧:在缴费期限内没有缴交保费,保险会不会失效?谢经理表示,该公司单据管理向来比较严格,保险站应该还留有村民缴交保费的存根,保险公司会再派人核对。在正常情况下,投保人超过2个月不缴交保费,保险自动失效。但是,如果因为这次事件而出现失效,则属于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原因人为造成的失效。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出事,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条款负相应的责任。 

  记者手记: 

  在结束横陂镇保险站业务员周×成挪用保费事件的采访后,记者又闻悉梅县西阳镇白宫又出现一起保险业务员携保费潜逃事件。记者不禁愕然:职务犯罪,咋就那么容易?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的保险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但同时也必须树立相应的维权意识。在参加保险时,公民最好能多留一个心眼儿,妥善保管好缴交保费的各种单据。当发生意外时,维护自身正当利益才不会变得那么艰难。当然,保险公司必须建立起严密、统一的收费制度,不让职务犯罪有滋生的土壤。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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