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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保险业务员诈骗保费1800万元

[ 2005年8月9日11:19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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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是北京某保险公司业务经理的陈泉山,在离开公司后还用自己以前的身份骗取保险费,到案发时其涉嫌诈骗的保费已高达1800余万元。1月10日上午,陈泉山被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坐上了北京市一中院的被告席。

    陈泉山现年42岁,检方指控陈泉山伙同邓某、崔某(另案处理)于2002年1月至8月,采取冒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工作人员、编造“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险种、使用伪造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印章、签订虚假的保险合同等手段,先后骗取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保险费人民币975万元、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保险费人民币850万元,共计人民币1825万元。被诈骗款项至今未归还。


    在法庭上,陈泉山为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护。他说,他和邓某、崔某是好朋友,邓某等人组建了一个公司,为了帮朋友的忙,他利用自己在保险公司工作的身份,参与了5起诈骗。在诈骗中,他没有参与事先的预谋,而且主观上并没有犯罪的故意,洽谈保险业务、签订合同等事都是别人做的。“保费”拿回来后,也被崔某等人拿去炒股了,他只是和他全家应邓某等人的邀请到港澳地区、海南等地游玩,并收取了25000元好处费。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在年底财务检查中,发现了这起诈骗案。案发后,陈泉山被网上通缉。为此,他东躲西藏了一段时间。迫于压力,他主动投案。因此,在法庭上,陈泉山希望法庭能够考虑他具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再次开庭。

 
   郭京霞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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