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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105万人寿险金杀亲夫 判死刑

[ 2005年8月12日11:04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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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某也许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巨额保险金而死在老婆手上。近日,广州中院对一宗为谋取巨额人寿保险金而杀害亲夫的故意杀人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邓秀琼、毛定稿死刑。 

  2003年1月6日,被害人之兄前往花都区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报案称,其弟曾某于1月2日离家一直未归。1月13日,花都区公安分局红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在其辖区岐山村一鱼塘内发现一具男尸。花都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随即展开调查,发现死者就是被害人曾某,经调查发现一个重大线索:死者生前曾购买104万元的人身保险,受益人为其妻邓秀琼。邓秀琼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人员随即将邓秀琼带回公安机关进行审查,经审问,邓秀琼供认了对其伙同毛定稿将曾某杀死的犯罪事实。毛定稿也随后落网。 

  茶水中放安眠药杀夫 

  1999年至2001年间,被告人邓秀琼为其丈夫被害人曾某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公司多次投保人寿保险及意外险,累计死亡给付保额为人民币105万元。2002年下半年,被告人邓秀琼起意杀害被害人曾某以骗取巨额保险金,并纠合被告人毛定稿作案。 

  2002年12月下旬,被告人邓秀琼通过他人购得安眠药。2003年1月2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邓秀琼、毛定稿让被害人曾某喝下事先放有安眠药的茶水,并将被害人曾某骗至花都区新华镇毕村某酒家吃饭。待被害人曾某药力发作睡着后,两被告人即将其扶上摩托车,由被告人毛定稿驾车将被害人曾某搭载至花都区新华镇农新路路边岐山村新华砖厂鱼塘边,将被害人曾某连人带车推入鱼塘,致被害人曾某死亡。2003年1月13日,被害人曾某的尸体被发现。2003年1月29日,被告人邓秀琼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未得逞便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孙剑通讯员邬耀广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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