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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估行成功查处骗赔案

[ 2005年9月23日15:28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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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8月底,广州某保险分公司接到出险报案,被保险人洛某称其投保的一辆吉普车与另一辆进口宝马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67850元。

    事由:被保险人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据报案称,此次事故经有关部门判定,吉普要负全责。由于被撞宝马车损坏严重,经修理厂检查报价,两车的修理费需近7万元。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接到报案后,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经办人员发现有不少疑点。如报案称8月中旬发生的事故,却一直拖了半个月才由修理厂而非被保险人报案;又如在调查过程中,一直只有被保险人出面,而双方当事司机却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绝露面,由于调查取证对象的不合作,最终查无结果。

    时间很快就到了11月中旬,面对被保险人咄咄逼人的索赔要求,保险公司十分为难。赔、还是不赔?若赔,又觉得此案疑点太多,骗赔的可能性非常大;不赔,又苦于手头没有掌握有力的证据!在两难之际,保险公司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决定委托广东衡量行保险公证行对此案进行调查。

    衡量行在接到委托后,立即成立了专案调查小组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调查取证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分析,认为本案有以下疑点:

    1) 为什么8月15日出险,属于重大事故的该案拖延到8月29日才由修理厂电话报案; 

   2) 为什么至今只有被保险人洛某出面,其他当事人均以种种理由作为推托不肯露面;

    3) 为什么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肇事两车辆均已被擅自进行了修理;

    4) 为什么在向有关部门进行情况调查时,查不到有关此次事故的材料;

    根据以上分析,衡量行将专案调查小组分三组同时开展工作,约见了被保险人洛某以及进口高级小轿车车主田某,在同一时间分别对以上两人就疑点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做了笔录,结果两人不仅对疑点问题都提不出有效的事实根据,而且还暴露出更多的破绽,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

    初战告捷后,专案调查小组立即同某处理部门取得了联系,在他们的配合下,走访了事故发生地所属管理部门查阅相关档案材料,结果证实,该部门没有接到此次事故的报案。

    同时,另一组人员到被保险人提供的施救单位,某交通救援中心进行调查,救援中心在查阅了原始记录及电脑记录后,证实事发当天没有对报案中提及的两车进行过拖车作业。

    经过专案小组上述调查取证,已经清楚地证明,被保险人所称的两车相撞事故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完全是虚构的。据此,衡量行向被保险人理正言明地指正了这一点,被保险人在事实面前提出了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书面申请,最终结果是,保险公司对此案不需赔付。 

    由于衡量行干净利落地处理了这宗案件,成功地阻止了一起骗赔事件的发生,挽回了保险公司可能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对衡量行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保险公估的作用也有了更深的认识。通过衡量行的工作,不仅此案可以因此顺利结案,而且也对其它企图以不正当手段进行骗赔,获取非法收益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对净化、规范保险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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