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时讯 | 保险专题 | 资料中心 | 百姓保险 | 产品大全 | 人才市场 | 黄页 | 博客 | 论坛 | 咨询 | 投诉 | 导航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中国保险网广告位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保险网 > 保险时讯 > 保险案例 > 正文

男子枪支走火饮弹身亡 保险拒赔百万保金

[ 2006年2月22日15:34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因枪支走火死亡的王某,生前曾投保近百万元保额的保险,在其死后,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金。这起持续两年、曾在法律界引起广泛争论的平安保险公司“百万保险拒赔案”日前在法院一审宣判,王某之女王温雨(化名)败诉。 

  据了解,2002年5月至12月,王某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4份保险,保险费合计32115元,保险金额达95.34万元,保险受益人为王某之女王温雨。保险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王某如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约定,因保险人故意犯罪等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2003年9月19日晚19时30分许,王某与其朋友带领7名工人为一家做防水。王在调电焊机时,其随身携带的手枪走火,击中其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市公安局技术部门鉴定,该枪是道具枪改制的手枪,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枪支,认定王某生前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但人已死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侦查终结。 

  2004年2月,王温雨向平安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两个月后,保险公司做出理赔决定,王某因非法持有枪支导致死亡,属犯罪行为,其死亡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因此不给付保险金,解除保险合同,退还现金和未满期的保险费5527.89元。王温雨对此难以理解,其父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但并没有被认定为犯罪,于是她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本案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在北京,法律界人士还曾就此案专门召开了一次讨论会。 

  日前,经过几次开庭审理,道里区法院认为,虽然王某已经死亡,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公安部门侦查结论表明,王属故意犯罪范畴,认定了王非法持有枪支这一客观事实。而这一客观事实虽然不能必然产生枪支走火并致王某死亡的结果,但如果没有非法持有枪支的客观事实,一定不会产生枪支走火并致其死亡的后果。 

  最后,法院一审认定,王某非法持有枪支是造成枪支走火并致其死亡的原因,两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并无不当,驳回原告王温雨的诉讼请求。


   赵振宇 
 
   新晚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没有相关文章.
保险秘书
行业资讯
企业资讯
监管动态
基层信息
保险人物

Copyright © 1997-2024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

企业资讯 | 汽车 | 科技 | 消费 | 教育 | 房产 | 游戏 | 商机 | 聚焦百姓 | 配资 | 人物特写 | 曝光台 | 保险股 | 保险理财 | 行业资讯 | 海外动态 | 中介园地 | 保险数据 | 保险案例 | 车险资讯 | 社保资讯 | 产品速递 | 财经新闻 | 保险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