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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重疾险风波全面追踪(3)

[ 2006年3月13日16:56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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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界反思

  外资保险入乡随俗?

  “我认识很多朋友,在董宏思案前就声称,要等外资保险来再买,董案后,很多人更是有这种直观的误解。水脏的话,没有鱼会是干净的,在中国的不诚信环境下,外资保险公司一样入乡随俗,悲哀啊。”董宏思的代理律师张宏雷讲到该保险公司此次合同纠纷时有点感慨。

  为了这个案子,胡小领律师特地查阅了美国权威的保险业教材,发现国内的重疾险合同基本上是从外文直接翻译过来的。从这个角度看,似乎没有歧视国人。可教材上的说明是:这是给予投保人的临终关怀,是善后费用,供投保人偿还贷款,接受更好的治疗以及购买因病所需的一些生活设备等,可以有尊严地离开人世。这与中国的情况完全不同。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人士表示,在许多西方国家,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都比较完善,只有到人患了末期重症时,重大疾病险才开始发挥作用,是最深层次的医疗保障。

  1983年,重大疾病保险首先在南非出现;1986年出现在英国保险市场上;1988年,美国等也相继开始推出此种保险。由于它的给付方式与一般的健康险不同,不是在完成治疗后根据费用收据或诊断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而是以罹病征兆为依据的治疗前给付,因而能满足被保险人因诊治疾病、恢复健康所需花费的实际需求。短短五年间,便席卷了整个国际保险市场。

  据黄锦辉介绍,“危疾”保险在香港也只是出现了十几年,是通过不同的个案去修正,逐渐成熟的。“危疾”保险的宗旨是在投保人有病而没有去世的时候可以领到赔偿金,可以拿这笔钱去治病。台湾重大疾病保险(台湾也叫特定伤病)的宣传中,也同样是宣称该险种是为了治疗重疾提供经济补偿。

  记者拿到两份台湾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与大陆保险公司的进行对比,发现对疾病的释义没有太大的区别。

  比如,“保诚特定伤病终身保险”中规定,猛暴性肝炎(即大陆所称的暴发性病毒性肝炎),“诊断需符合以下条件:(一)经腹部超声波检查证实有急速肝脏萎缩;(二)有肝性脑病变临床症状,且经验血证实有此病变;(三)肝功能检查急速恶化;(四)黄疸持续加深。”该保险与台湾宏泰公司的“重大疾病及特定伤病终身健康保险”中对良性脑肿瘤的定义,都把脑垂体瘤排除在外。

  在香港,黄锦辉说,如何规定什么病得到赔偿要视乎保险公司的态度和做法。举一个例子,如果买意外险,规定手残废可以赔,但一些公司会解释“残废”是指整只手断了。而普通人的理解是“lostn ”失去功效就是残废,但有些公司就要规定到“断”才算残废,标准并不统一。

  可见,在保险业相对成熟的港台地区,重疾险也并非那般理想。这一特定险种出现的问题,也并不仅是条款问题那么简单。

    学者建议

  统一标准培养经纪人

  中国保监会于2004年颁布了《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指导意见》,力图让投保人看得懂保险合同。目前这样的指导意见显然不具硬性约束力,各家保险公司的合同还是让人看不懂。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教授则认为,保险条款通俗化本身就是一个误区。医学与保险都是高度专业的领域,用语通俗容易导致含义模糊,导致更多的纠纷。现在重疾险市场的根本性矛盾是投保人的需求与保险公司对风险的控制之间的矛盾。解决问题的正道应该是扩大保障范围,同时适当提高保费。

  申曙光教授说,整个中国社会都缺乏诚信,导致了社会运行成本增加。保险公司信不过投保人,信不过医生,信不过医院。再加上中国人买什么东西都以便宜为第一考虑,所以,中国的保险公司只能收不高的保费,把保障范围限制得很窄。销售的时候又不想或不能明说,结果满足不了市场的期望。专业人士觉得按现在的合同不赔很正常,但老百姓就觉得不正常,不可原谅,就认为保险公司是骗子,最后把市场做坏了。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陈秉正教授认为,从行业结构上讲,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培育中国的保险经纪市场。投保人把一切保险业务都交给保险经纪人去打理,经纪人拿投保人的钱,对投保人负责。就像让律师打理法律业务一样,投保人不需要知道那些令人头晕的条款到底在说什么。但现在投保人本来就不是很想买保险,还要多出钱请经纪人,不干。经纪人只好从保险公司那里拿佣金,那他怎么还可能帮投保人讲话?

  申曙光教授也认为经纪人应该是平衡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两者利益的好制度,但目前中国面向个人的保险经纪人及经纪公司几乎还没有,几乎全是面向企业单位的。原因首先是因为个人客户还没有意识到保险经纪人的好处,没有意识到保险高度的专业性,以为买保险签个名是很简单的事。其次是这个行业严重缺乏人才,市场没法做起来。

  从技术的角度,陈秉正教授说,可以借鉴美国的管理型医疗保险模式,保险公司与医院建立起更紧密的互信机制,甚至由保险公司办医院。保险公司只按人头给钱,什么病医院都要治。医院就会致力于投保人疾病的预防,大幅降低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投保人越健康,医院越赚钱,从而达到三赢。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提出一个比较现实的方案:应由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联手卫生主管部门,就主要病种、多发病种进行统一界定,制定统一的重疾险行业标准。

  这一建议在今年2月28日举行的保监会和中消协座谈会上得到了回应,一些传闻也得到了证实。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保监会今年将着力推进保单标准化问题。下一步将从广大消费者最迫切需要的保险产品入手,整合行业资源,由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标准条款,保护消费者权益。另外,要加强销售中的信息披露,防范和打击误导。

  3月2日,唐终于拿到了《开庭通知书》,3月30日,他们将与该保险公司正面交锋。但这时,输赢也许已真的不重要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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