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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保险业紧急部署交强险 重复投保无效

[ 2006年6月30日08:54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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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日报讯(记者周芳)交强险条例7月1日实施在即,29日,全省14家财险公司有关负责人齐聚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对“交强险”的实施进行紧急研讨与部署。 

  卖“交强险”不能“拉郎配” 

  中国保监会今天紧急下发了《关于七月一日之前销售交强险保单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各家公司在销售“交强险”业务中有强制性搭配其他险种的行为。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已向驻鲁财险公司做出此要求,卖“交强险”不能“拉郎配”。同时,根据中国保监会通知明确,对符合“交强险”规定要求,且各项准备工作完成的保险公司,可按照规定在7月1日前办理“交强险”业务。 

  “早产”三者险须退保 

  凡是保单生效日期在7月1日以后的提前续保者,不仅仅必须补缴“交强险”了。记者今天从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凡是保单生效日期在7月1日以后的提前续保者,必须办理退保。据了解,此前按照原先各保险公司的做法,退保就要收取5%的手续费,刘嘉瑜秘书长告诉记者,“早产”三者险退保是否要收手续费,要看各家保险公司的新规定。 

  “交强险”三种情况可退保 

  与此前的商业三者险等可随时退保不同,“交强险”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能够解除与保险公司的合同。这三种情况,一是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是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是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据介绍,在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重复投保“交强险”无效 

  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人士介绍,“交强险”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重复投保“交强险”无效。该人士告诉记者,在同时投标“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即使是在不同的公司投保了这两项保险,也将优先赔付“交强险”。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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