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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理赔维权成本咋就这么高(2)

[ 2007年3月20日10:11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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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

 
  到底谁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在张淑华向记者讲述整个事情经过的过程中,有三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话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第一句话是在最初张淑华经不住老同学多次劝说而购买保险、签保单时,张淑华曾告诉这位同学她的丈夫平时抽烟、喝酒,但作为平安保险业务员的老同学却对她说“这些不用说”。张淑华说,因为当初本不想买,提及这些是希望能找个理由不买,业务员一心希望做成这笔业务,跟她说没关系,可到日后发生理赔纠纷时,这却变成了张淑华故意隐瞒其丈夫的健康状况。

  张淑华还提到,当初签保单时,她根本没有仔细看合同内容,也不知道有这样一份健康状况调查表,业务员只是让她在几张纸上需要签名的地方写上自己的名字,其他都是由业务员代填的。

  第二句话是当保险公司指责张淑华在其丈夫住院期间未将患病事实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张淑华质问负责其保单的业务员(其同学离开保险公司后,张淑华的保单被转交给另外一名业务员),为何当时其明明知道张宏伟住院却不告诉自己这需要告知保险公司时,该业务员对她说,“做业务这么长时间从来没有办理过死亡赔付,真不清楚应该怎么办。”

  第三句话是当张淑华将此事告诉媒体、在热心记者的指点下带着律师前去找保险公司理论时,保险公司一位业务负责人对她说,“是业务员骗了你,要告你告业务员去。”

  从这三句话中不难看出两点,一是明明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只重业绩、素质低下,未将客户应尽哪些告知义务及时告诉客户,才导致客户没有能够很好地履行告知义务,最后却变成了保险公司拒赔的“正当”理由;二是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善、培训不力造成的业务员在工作中做法不当所带来的不利后果,保险公司认为如果客户找不到相应的业务员,就必须由客户全部承担,和保险公司没有关系。

  于是,一个疑问便产生了,到底是谁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是投保的消费者?还是保险公司?

  维权经济成本1万多

  “平民老百姓一般谁愿意打官司,又耗时间又耗钱财。我最终下定决心打这个官司就是因为不能接受保险公司说我故意隐瞒丈夫病情、欺骗保险公司的说法。”张淑华一字一句地对记者说,“我只想证明我没有欺骗保险公司。”

  “如果我要骗保,当初我不会主动告诉业务员我丈夫抽烟、喝酒;如果我要骗保,我不会退保时退掉医疗险;如果我要骗保,我不会将我丈夫在山东就医时医院的详细地址告诉保险公司(张宏伟自述心脏有问题被记录在山东就医医院的病历上)。”张表示不能理解,“是保险公司对客户不负责任,怎么倒成了我骗保了?”


    国际金融报/徐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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