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司所持公司合计4295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此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所持阳光城1195万股股份办理了再质押手续,占阳光城总股本的0.29%。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阳光城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5.4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5.87%,占阳光城总股本的37.77%。
据了解,阳光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1,574.5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9.75%,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为17.48%,对应融资余额约31.03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9,825.9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6.54%,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为29.27%,对应融资余额约53.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