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人保财险南京浦口支公司汤泉营销服务部被处罚款1万元
12月29日消息,江苏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支公司汤泉营销服务部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被处罚款1万元。
具体来看,2020年7月,江苏银保监局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提交的关于南京市浦口支公司汤泉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在材料审核中,江苏银保监局发现人保财险汤泉营销服务部自2019年3月起已在拟申请变更后的营业场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高华社区水墨东路2号之8号门面房”开展业务。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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