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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推出“基础版”新定义重疾保险产品计划 首次嵌入长周期健康管理服务

[ 2021-02-03 21:04 ]   来源:[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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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网2月3日讯 “重疾险新规实施倒计时,赶紧上车!”1月31日,“重疾险”两次进入微博热搜榜。毫无疑问,这背后的原因是,这一天是在新旧严重疾病定义之间转换的最后期限。今年1月,在新旧产品切换时限即将到来之际,由于新老产品定义的差异以及保险公司推出的“优惠理赔”服务,不少代理商在新老产品实施前进行了最后一波“炒作停售”宣传针对重病的新规,称对新的恶性肿瘤产品没有索赔,有的代理商甚至把重病保险的“P图”放在首位。在老产品下架前夕,一股大病保险销售热潮直接迎来。

  最近一段时间,重疾险市场产品“新旧切换”广受关注。相关消息不仅可见于朋友圈,甚至“重疾新规最后一天”“重疾险老产品将全下架”等话题还上了热搜,热度可见一斑。

  有如此关注度,主要在于重疾险是广大保险消费者最需要的一类产品,关系重大,而这次重疾险改革是近十三年来最为重大和影响深远的变化。

  本次从旧到新的所谓“新重疾险产品”,即根据新的重大疾病定义、新的重疾发病率而研发的新产品。按照规定,基于老定义、老发病率的重疾产品最迟可销售到今年1月31日,从2月1日起,所有旧重疾险全部停售,保险市场上的所有重大疾病保险都将切换到新产品。

  如今,随着时间进入2月份,各保险公司紧锣密鼓研发的新重疾险产品陆续上市,新的重疾险产品有哪些新特点?从其中的典型产品,可以窥探一二。

  重疾险迎来切换时刻

  重大疾病保险是健康险领域非常重要的保险产品类型,不仅是各保险公司最重要的保障型业务、在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中占比近60%,更与广大保险消费者息息相关。据悉,仅2007年到2018年的11年间,保险业已经有超过3000款重疾险提供给消费者,累计承保近2亿人次,累计赔付约180万人次,赔付金额超过1000亿元。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市场基础,才使得重疾险的“切换”影响重大。

  而重疾险之所以要进行新旧切换,主要是因为去年11月保险行业修订发布了两项新规范,一是2020版行业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二是2020版重疾经验发生率表。前者影响产品保障范围,后者影响定价。在修订前,这两项已经分别使用了十三年和七年,有些内容已经不再适用,为了更加符合当前医疗技术发展、行业实践和消费者需求,同步进行了修订。新修订发布的两项规范也就共同作为新的重疾险产品的设计依据。而为做好新老规范及相关保险合同服务的有序衔接,新旧重疾险的过渡期设置到2021年1月31日。即,自2月1日起旧重疾险产品全部下架,保险公司只能销售新的重疾险产品。

  毫无疑问,这是过去十多年来重疾险市场上的最大影响事件,也将影响未来若干年的重疾险市场。

  从变化来说,依照新的重疾定义而推出的新产品的主要变化,一是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二是赔付条件更为合理。根据最新医学实践,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将切实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

  据悉,由于我国的重疾险产品的类型已经非常丰富、创新度也已经较高,因此,此次基于“新重疾定义”和“新重疾表”的新重疾险产品推出,也非易事。加之此次新旧重疾险的切换时点恰处“开门红”时期,且新产品推出将奠定今后数年的基础,因此各家保险公司的新品推出既积极又十分严谨。

  不过,随着2月1日到来,保险公司过去几个月来紧锣密鼓研发的新重疾险产品陆续上市,各家的拳头产品和特色也都逐步浮出水面。

  阳光人寿新重疾险三大亮点

  各家保险公司中,阳光人寿发布的新重疾险产品思路即具有一定典型性,其充分考虑到了新老客户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了“基础版”和“尊享版”的重疾险产品计划。不仅在产品责任方面不断优化,更首次嵌入长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从产品和服务两方面双向深度升级。

  针对新客户,阳光人寿推出的“基础版”新定义重疾保险产品计划,包括阳光保、阳光护少儿版/成人版。其中:“阳光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通过更高的性价比,凸显保险杠杆功效,满足消费者对于杠杆比高、赔付次数多的保险需求。

  “阳光护少儿版/成人版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将保险保障功能和保险储蓄功能相结合,满足消费者对于“保障+储蓄”功能的需求。

  总体来看,阳光人寿此次发布的新重疾产品计划具备了三大亮点:

  其一,从产品责任看,“阳光保”涵盖轻症、中症、重疾合计180种疾病,可多次赔付,其中轻症最多可获赔6次,每次赔付25%基本保额;中症最多可获赔3次,每次赔付50%基本保额;重症及身故方面,重症责任主约赔付1次为限,附约最多可赔付2次,每次100%基本保额;轻症、中症赔付后,后续保费可豁免。

  阳光护方面,“少儿版”提供包含轻症、中症、重疾在内的180种疾病保障,特别包含16种高发的少儿特定重疾保障,30周岁前确诊可在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还可按100%基本保额获得少儿特疾保险金的赔付;“成人版”在46周岁以前投保与少儿版享有同样轻症、中症及重疾保障责任。

  其二,客户附加权益,对购买一定额度新重疾险产品的客户,阳光人寿提供长久而稳定、为期十年的健康管理计划“阳光医无忧”。具体来说,服务内容包括:日常小病,有私人医生一对一线上图文问诊、视频问诊;线下就医,可协助预约三甲医院专家号,快速安排重疾住院;对于疑难杂症,客户可申请国内权威专病专家的二次诊疗意见;重疾理赔后,对于达到一定标准的客户,还可为陪护家属提供3万/5万的重疾住院家属陪护津贴。

  阳光人寿相关人士介绍,“阳光医无忧”是阳光人寿基于“保险+健康管理”的探索,整合全国1100多家公立三甲医院优质资源(覆盖全国30个省份,285个城市)而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该计划旨在让客户在更短的时间找到更专业的医院,在更短的时间找到更权威的专家,在更短的时间得到更快速的治疗。“阳光医无忧”一朝拥有、十年相守,让阳光客户在未来的日子里“医路”无忧。

  其三,老客户享有专属的产品计划,即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尊享版产品计划),保费与上述“基础版产品计划”基本持平,但在60周岁前可以增加50%基本保额的重度恶性肿瘤保障。

  具体来说,针对老客户的“尊享版产品计划”包括“阳光人寿阳光保尊享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阳光人寿阳光护少儿尊享版/成人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所有阳光老客户均可以为自己和家人投保“尊享版产品计划”。

  这是为回馈老客户推出,以助其有效减轻在辛苦打拼期因突发恶性肿瘤而带来的医疗支出和收入中断双重损失,加固应对高发恶性肿瘤风险的防火墙。

  例如,张先生是阳光的老客户,他具有购买“尊享版产品计划”的资格,看到“尊享版产品计划”的优势,他决定为自己再投保一份基本保额100万元的“尊享版产品计划”,这样他可以在60周岁前享受增加50万元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的保障。

  阳光人寿负责人表示,保险责任是保险产品的根本所在,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用诚挚的产品责任与性价比,保障老客户更大化的利益。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

  对于新的重疾险产品注重“产品和服务”双升级,阳光人寿负责人介绍,是基于对重疾险市场发展的深入研判,也是对客户利益的重视、对客户需求的考量。

  该负责人分析,自1994年保险业引入重疾险后,国内重疾险发展开启1.0时代,2007年国内保险业重疾定义规范的发布,开启了重疾2.0时代。到目前,经过26年的发展,重疾险产品形态、责任、病种、行业规范等方面都在发生变化。过程中,消费者对重疾险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不认可重疾险,到了现在的重视重疾险。

  其认为,随着2020年新版保险业重疾定义规范以及2020版重疾发生率表发布,重疾险进入3.0时代。重疾3.0时代的内核在于“三大升级”,包括定义升级、责任升级和服务升级。同时,3.0时代的客群也有新的特点,80后占比最高,90后快速增长,且关注理赔服务,关注产品性价比和保障深度,关注健康管理等附加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产品中的服务升级也体现了一定的行业趋势。有咨询公司在人身险产品报告中预计,重疾险产品将会在多个方面发生转变,其中之一是,重疾产品的健康服务占比也会逐渐提高。

  阳光人寿成立于2007年,是阳光保险集团旗下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托集团优势,不断研发优质保险产品,引领寿险行业产品创新,曾率先推出“保额会长大”的重疾险,推出公开“精算报告”的互联网重疾险产品,最大程度降低费率、保障消费者利益。

  阳光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一家有温度、有爱心、勇于担当的保险公司,阳光人寿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客户”的核心价值追求,践行“让我们的服务成为客户选择阳光的理由”的服务格言。阳光人寿将致力于为客户不断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更贴心的服务,响亮“爱与责任”的阳光名片。

  这与公司发展形成正反馈。据最新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截至2020年12月,阳光人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51.04亿元,同比增长14.52%;2021年1月份,阳光人寿业务表现亮眼,新单期交同比增长超过80%,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超过90%。

  从对重疾新定义征求意见之初,很多人就认为,新产品的保障也应该随着保费的降低而降低。但事实并非如此。根据已推出的几项新产品,例如,Hengqin、广东、香港、澳门、大湾等地区的重病保险的第一个新定义,其保护低于旧产品,但保费较高。而且,保费上调不仅在重病新定义出台后凸显。从长远来看,依靠低价占领市场的竞争战略是无法持久的。因此,为了未来的风险控制,溢价上涨是合理的。而且,保险公司是长期的经营者,即使新定义的出台提高了大病的赔付门槛;但是,由于老定义产品的积累可能导致赔付风险,未来保险公司仍需加价来平衡风险长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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