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等违规行为 富德财险被罚款85万元
8月26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82号)显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深圳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罚款85万元。
朱君平对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7万元。
刘浩忠对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7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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