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消息,十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西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罚款人民币13万元。
具体来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西支公司以车辆增值服务费的名义通过内部费用报销申请,分别于2019年8月19日、2019年12月25日2次向郧西县某汽车服务公司支付9.86万元;分别于2020年1月16日、2020年5月25日2次向郧西县城关镇某汽车修理厂支付9.34万元。
经查,上述款项实际由前述2汽车企业(或其主要负责人配偶)在扣除共计9654元费用后,将剩余182346元返还至人保财险郧西支公司相关人员银行卡,并后续用于人保财险郧西支公司车险业务展业。通过上述方式,该支公司4次共计套取费用19.2万元。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费用报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回单、相关人员账户流水、情况说明、责任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此外,时任人保财险郧西支公司见习经理张明,分管该支公司车险业务,策划参与了上述违法行为的实施,并在该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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