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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已经报销生育保险后第二胎还能不能报销
[ 社保园地 ] [ 2014年9月21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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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和老婆已有一个小孩,我们符合双独生二胎政策,想生第二胎。第一胎的时候已经报销生育保险,请问二胎还能不能报销生育保险?对于合法生育二胎,在生育保险方面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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