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时讯 | 保险专题 | 资料中心 | 百姓保险 | 产品大全 | 人才市场 | 黄页 | 博客 | 论坛 | 咨询 | 投诉 | 导航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中国保险网广告位

失业保险费率降低预计为企业“减负”约234亿元
[ 社保园地 ] [ 2017年3月24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据新华社讯 记者23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22个符合降费率基本条件的省份如果全部降费,预计将为企业“减负”约234亿元。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针对一些居民担心降费率影响待遇标准,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明确表示,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经过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据悉,下一步,人社部将一方面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要求其在充分考虑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前提下,对本省基金运行情况认真研究,反复测算,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降费方案;另一方面,将加强对全国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基金平稳运行,既减低企业成本,又确保待遇发放。

  此前,在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两次下调社保费率,截至2016年底,累计为企业降低成本约1350亿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保险案例
保险法规
百姓资讯
产品速递

Copyright © 1997-2024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