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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办住院保险 今日启动
[ 社保园地 ] [ 2005年12月1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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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举行的“助你上岗创业共建和谐社会”广州市女性就业服务活动中,共有8000多人进场应聘,许多下岗女工都希望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高鹤涛摄

   今天起,《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启动,广州市35万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110万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只需每月缴纳103.4元(外加5元重大疾病险),就可以享受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致的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以下简称“住院保险”)。

  仅15万外来人员参加医保 

  “最怕的就是去医院看病了,因为没有参加医保,一旦碰到大病重病,所有的药费都要自己扛,叫我怎么负担得起?”做服装生意的王先生的担心代表了大多数没有正式单位、没法参加医保的老广的心声。 

  据了解,目前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范围比较窄,只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至2005年8月底,广州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01.44万人,其中只有15万是非本市户籍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在广州就业的外来人员并没有加入到医疗保险当中。 

  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广州市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约35万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约110万人,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从今天起,只要参保,他们都可以享受到和城镇参加医保人员一样的住院医疗待遇。 

  每月每人缴费103.4元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不稳定、岗位不稳定、工作时间不稳定、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办法》所特别建立的是适合这部分人群特点的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制度。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符合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龄范围、并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自由职业者;还有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都可以加入了。 

  充分考虑到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参保负担,灵活就业人员住院保险降低了参保门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院保险”,只需按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元)为基数,每人每月按4%(至2006年6月,为103.4元/月)的标准缴费即可。参保人同时应当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目前标准为5元/人·月。 

  外来人员可由企业整体缴费 

  与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除外)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则可以由用人单位自主选择整体参加“住院保险”,也可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统账结合模式基本医疗保险。以整体形式参保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业主缴交,也就是说个人无需缴费。他们参加住院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退休后,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那么,如果单位不愿意给外来务工人员参保怎么办呢?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员表示,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3个月内参保无需等待期 

  据了解,广州市对住院保险的参保人群设立享受待遇的6个月的等待期。 

  不过,为了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保,以下参保人员不需经历“等待期”,可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含3个月,下同)参保的人员;原已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后3个月内转为参加住院保险的人员;符合享受待遇条件期间停止缴费的,在3个月以内补缴、并继续参保缴费的人员。此外,用人单位中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整体参保,也不需经历“等待期”,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规定的待遇。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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