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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发生事故 可获工伤保险赔偿
[ 社保园地 ] [ 2006年1月13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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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的职工,如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等事故将有权获得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

  “中国目前的事业单位正在逐步走向市场,其中有些单位规模不大,对风险的承担能力不强”,如果让这些单位独自承担职工的各种职业伤害和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等工伤风险,将会给它们带来无法承受的压力和负担,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说。
 
 
  2005年12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并实施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从此前的只针对企业扩大到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

  据介绍,农民工也被纳入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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