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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利益,从今年开始——我省将社会化发放“工伤保险”
[ 社保园地 ] [ 2006年1月13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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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去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已达404.1万人。今年,劳动保障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对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据了解,去年,我省加强了煤炭、冶炼、建筑等高风险行业的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省各项工伤保险基金总支出17709.6万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159821人。


  据该厅工伤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工伤职工定期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代发,造成了部分工伤待遇落实不到位。

  为减少待遇支付环节,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将逐步推行对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今后,工伤职工就能到指定银行、邮局等领取到保险金。有特殊困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将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送发。5级以上工伤职工有劳动能力,可以在单位直接申领。

  □记者李红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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