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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 社保园地 ] [ 2006年7月25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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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18.5万人实现并轨,并轨率达到93%

    截至6月底,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各项主要指标顺利完成。其中,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基本完成,全省有18.5万人实现并轨,并轨率达到93%。 
 
    这是从今日召开的全省就业工作领导组会议上获悉的。全省就业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省长靳善忠参加了会议。

  我省于1998年建立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同时,还为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初,我省出台了3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政策,要求各部门各企业按照“分类处理、分类决策”的原则,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同时,省委、省政府还确定了2005年完成50%—70%、2006年全面完成的并轨工作目标。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了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401544”的工作目标,即: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0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7.2万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8%;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9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3.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6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6.7%;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5.97万人,失业率为3.35%,低于4%的年度控制目标;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4亿元,涉及下岗失业人员7151人。

  全省就业工作领导组会议还就进一步调整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安置“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
 
 

   齐作权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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