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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假期和待遇是如何规定
[ 社保园地 ] [ 2006年8月2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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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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