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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事业单位人员将办理工伤保险
[ 社保园地 ] [ 2006年12月12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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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伤保险,一直只限于企业职工。现在,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也能参加工伤保险了。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报了《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列加表示,全省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将统一纳入工伤保险,相关工作将于今年底前全面启动。今年以自收自支单位为参保重点,明年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参保扩面工作。

  参保对象

  两类单位(组织)工作人员

  《实施意见》规定,四川省境内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其中,省属及中央在川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照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关系参加工伤保险统筹,这部分单位参保工作由省社保局负责具体经办。

  据介绍,以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相关工伤待遇费用。

  由谁缴费

  保险费不用职工个人缴纳

  张列加表示,“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伤保险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施意见》要求,单位的缴费费率一般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体育等个别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可控制在1%以内。张列加说,目前在省本级参保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单位缴费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3%,风险较高的为0.6%。各市、州的缴费费率由各市、州在省厅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如何申领

  要获工伤待遇须经三个程序

  参保后,工作人员工作中受到伤害,应先到参保的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时,参加省本级工伤统筹的省属及中央在川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伤认定工作,由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

  然后,工作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所在地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统筹的省属及中央在川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工伤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 张列加表示。本报记者 姚长寿

  政策衔接

  两年前工伤也可按新规定处理

  2005年12月29日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按《实施意见》的规定处理。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29日期间工伤问题尚未处理的,可按《实施意见》的规定处理。但已按有关规定作了处理的,不再重新处理。

  实施时间表

  明年全面推进参保扩面工作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要启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全省将采取全面启动、先易后难、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步骤,今年以自收自支单位为重点,明年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参保扩面工作。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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