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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作为试点率先启动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
[ 社保园地 ] [ 2007年3月27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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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一生没有病。而“因病致穷、一人得病一家穷、一次得病一生穷”的例子很多。2006年,长春市作为试点,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启动了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这是一个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与众多的商业保险不同,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是政府为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经过成功的试运行,2007年3月15日,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新政策正式实施。
    
    该医疗保险最大的特点是“打破参保人员的年龄限制、不用体检就可以参保”。也就是说,无论是襁褓中的婴儿,还是耄耋老人,都是参保对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毅强说,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要保证所有人能看得起病。哪怕已身患重病,也可以办理参保手续,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截至2007年2月末,我市已有146501人参加了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占参保人数的23.7%,18岁以下的儿童、青少年占参保人数的12.2%。
    
    为了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医疗保险,2007年,我市要“百万居民进医保”。目前,各社区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深入每个家庭讲解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政策。城区居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到就近社区办理该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最高缴费200元,一旦出现重大疾病,医保基金将为参保者分担很大一部分医疗费用。
    
    白血病儿童参保受益
    
    当记者走进吉大一院的病房时,仲星睿躺在病床上,妈妈正含着泪水在给她讲故事。这个家庭已被白血病折磨的身心疲惫。为了给孩子看病,家里卖掉了所有可以变卖的东西。小星睿的父亲仲维刚说,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小星睿需要长期住院输血治疗。孩子在没有参加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之前,治疗费用已经花费了十余万元。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家里卖了房子。当得知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不受健康情况限制就可以参保时,立刻以家庭为单位到社区办理了参保手续。参保后,小星睿花费医疗费用5万余元,通过医保基金支付1.5余万元。仲维刚说,参保缴费金额不高,基金却给孩子的治疗解决了很重要的一部分费用问题,减轻了家庭的负担。
    
    与仲星睿在一个疗区的孩子都很不幸,患上了白血病,每个家庭都负担了高额的医疗费用。仲维刚在病房内担当起了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宣传员”,很多家庭都参加了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
    
    政策及解读:中小学校学生(包括中专、劳动技术学校和职业技能学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和不满十八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参加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
    
    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还有优惠政策。缴费标准低。每人每年缴费45元,财政补助10元,个人承担35元;住院起付标准低。无论何级医疗机构都为100元;最高支付额高。最高支付额为5万元,其中患白血病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中小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报销比例高。报销比例最低65%,最高80%;增加中小学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中小学校学生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属于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在100元(不含1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0%。
    
    解决困难群体看病问题
    
    张永新住在南关区树勋街2号楼,失业在家,无儿无女,妻子与他离了婚,家有80岁老母,生活十分困难。2006年5月,张永新的三姐为他办理了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参保手续。2006年11月25日,张永新突发脑出血,急诊住进长春市中心医院。张永新住院一个月,医保基金为他支付了近2万元的医疗费用。张永新的三姐说,参保时没有想到他会得病,刚参加医保就享受到了待遇,医保救了她弟弟的命。
    
    政策及解读:城镇低保人员所缴费用由市财政承担50%,区财政承担50%;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生活困难劳动模范所缴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50%,个人承担50%;持《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所缴费用由市、区财政各补助40%;对城镇户口且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所缴费用由财政补助100元;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签订灵活就业协议的参保人员给予缴费补贴。属于4050人员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给予缴费补贴;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年50元标准给予缴费补贴。此项补贴从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中支付。享受补贴的人群各项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具体标准就高不就低。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用本人个人账户节余资金为其家庭成员缴费。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其职工家属可给予缴费补助,补助的金额由职工单位确定。
    
    “众人拾柴火焰高”
    
    在食品公司工作的华先生一直身体不好,在单位办理了病退手续。在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没有为他办理医疗保险,这也是华先生的一块心病。2006年,华先生看到媒体宣传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便办理了参保手续。2006年11月,华先生因糖尿病住进了省医院,目前正在省医院接受治疗。据了解,华先生住院已花费医疗费用3万余元,医保基金为其报销1.6万余元。
    
    华先生说,他要感谢所有参加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人。“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吃五谷杂粮,谁也不敢说自己一辈子不会有病,参加医疗保险是有必要的。
    
    目前,我市还有一些市民认为,自己现在身体很好,不用参加医疗保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正像华先生所说的“众人拾柴火焰高”,所有人共同筑建我们的医疗保险体系,当个人发生疾病的时候,便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障。
    
    政策及解读: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统筹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区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外来打工者也可参保
    
    自从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启动以来,我市各社区都在进行宣传。南关区和平社区的工作人员放弃了节假日,每天挨家挨户地进行政策宣传。这是一个好政策,社区工作人员说,很多家庭都办理了参保手续。据了解,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参保范围非常广,几乎覆盖了所有在城区中生活的人们。最受人们关注的外来打工人员也在参保的范围内,一位外来打工者对记者说,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政策及解读: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包括:具有长春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两年)、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城区内外来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城镇被征地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家庭为单位参加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
    
    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中小学校学生(包括中专、劳动技术学校和职业技能学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城区内用人单位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指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户籍不在长春市城区的人员)以单位整体参加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每人每月缴费标准为10元,其中用人单位缴纳8元,个人承担2元,按季度缴纳。
     
    早参保早受益
    
    在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宣传过程中,一直强调“早参保早受益”。据介绍,所谓“早参保早受益”是指,符合条件的人员在2007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缴费后满2个月即可享受统筹基金补偿待遇。而“晚参保晚受益”是说,符合条件的人员在2007年12月31日后参保的,在缴费后满4个月才可享受统筹基金补偿待遇。
    
    今年,长春市将组织百万居民进医保。想了解政策的市民,可通过拨打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话85641883、85641912进行咨询。也可到就近社区咨询,并办理参保手续。 
 

    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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