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时讯 | 保险专题 | 资料中心 | 百姓保险 | 产品大全 | 人才市场 | 黄页 | 博客 | 论坛 | 咨询 | 投诉 | 导航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中国保险网广告位

北京出台规定社保缴费基数随年均工资上涨
[ 社保园地 ] [ 2007年3月30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9日公布了《关于2007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将随职工年均工资相应上涨。该《通知》中规定的缴费基数涉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显示,2006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月平均工资为3008元。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月均缴费工资基数为3008元。

  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9024元,按照各险种政策规定,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9024元的,以9024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2106元、60%为1805元、40%为1203元,按照各险种的政策规定,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60%、40%缴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2106元、1805元和1203元。 


    中国证券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保险案例
保险法规
百姓资讯
产品速递

Copyright © 1997-2024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