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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3)
[ 社保园地 ] [ 2007年4月13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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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发展严重不平衡,已经筹集的农保资金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发达省市,多数地区难以为继。从基金规模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是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和北京,这五个省市的基金共计221亿元,占全国农保基金总额的71.3%。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民政不管,社保不接”。1998年机构改革至今,全国虽然省级多数已将农保管理职能划入劳动保障部门,但多数地县级单位和乡镇还未划转,形成劳动保障部门没有接、民政部门不好管的状况,造成不少地方管理工作断档。尤其是在中西部大多数省份,农保管理体制至今仍没有理顺,运作也困难重重,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目前河南、江西两省,农保工作整体留在民政部门。宁夏的农保已从省民政厅划出,但至今仍没有移交省劳动保障厅。在全国1900个农保试点县中,多数地方的农保机构还在民政部门,农保在省级已经移交、市县没有移交,依然处于“民政不管,社保不接”的局面。与此同时,很多内地和西部省份“清理整顿”的一个通行的做法是简单退保。 

    三是基金分散,管理存在流失和损耗现象。目前全国310亿元农保基金分散在1900个县市。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全国清理整顿农保后,农保机构和人员的办公经费、工资多数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挪用农保基金发工资的事情相当普遍。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05年全国31个省份中,涉及1900个县、2.6万个乡镇,农保系统大约有干部近1万多人。 

    四是老年受益保障不能兑现,保障水平低。很多参加早期农保的农民在年龄达到60岁后,每月领取以前规定的养老金的承诺不能兑现。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群峰镇为例,1993年由村组出面,把出租山林的收入钱上交给区民政局,参加了区政府主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当时政府说,一次交200元,60岁后,每月就能领30元养老金。但到2004年后,民政局通知让把200元的本金领走,没给一分钱利息。一些仍按照早期试点制度发放养老金的地区,如在我们调查的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村民反映,其发放养老金的数额也只有当初承诺数额的一定折扣后的比例,不能全发,比如发放60%~70%左右。 

    2.部分地方开始新型农保试点,但全国性政策试点尚未开始。2003年后,苏州市等一批经济发达的地区开始新型农保试点,取得了好的发展效果。上海等其他一些地方结合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在城乡接合部)也开始了新型社会保障的试验。这些探索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06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计划在全国选择8个不同类型的地区进行新型农保试点。不过,这些新型制度的发展还没有上升到全国性政策试点的高度。 

   (二)影响因素 

    根据我们分析,造成早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陷入僵局,新型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有五个方面的影响根源和挑战。 

    1.统一认识与重视程度问题。目前部分地方及政府部门对此工作的认识还不统一,对农保工作应不应该搞,在多大程度和多大范围搞,尚未形成共识,导致农保政策多变。由于农保工作目标和政策不明确,多数地方农保工作基本处于停顿和等待观望状态,影响了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在我国特定的国情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两个前提:其一是要政府支持,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明确政府财政究竟应当和可能拿出多少钱。无论如何,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政府的责任。但政府何时拿钱、如何拿钱、拿多少钱,则是一个公共选择问题,应当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或相应的民主程序做出明确决策,否则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其二,农村养老保险体系要选择什么科学的发展模式,不能冒进,必须认真探索、充分准备、稳步推进,绝不可损害农民利益。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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