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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医保待遇胜公费
[ 社保园地 ] [ 2007年6月27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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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性病门诊医保待遇胜公费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公布全市178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糖尿病、高血压病等7种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纳入医保后,常年受这些疾病折磨的参保人能享受到比公费医疗更优厚的待遇。

  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公布178家指定慢性病诊断与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成功申办“门慢”医保待遇的患者手持统一病历,就能在任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取药。

  医院可受理申办

  广州市医保中心主任张秋红介绍,参保人享受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精神分裂症等7种慢性病门诊医保待遇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当月正常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保险待遇;参保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指定慢性病门诊医保待遇审核确认手续。

  另外,参加住院保险的参保人,例如灵活就业人员,在等待期内不享受该病种门诊医保待遇。

  张秋红表示,参保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具备本病种诊断资格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可办理申请登记。

  目前全市具备糖尿病、高血压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各有92家,具有冠心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30家,帕金森病和类风湿性关节炎各31家,系统性红斑狼疮34家,精神分裂症2家。

  待遇超过公费医疗

  糖尿病等7种慢性病纳入医保后,参保人患每一种指定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100元;患有多种慢性病的只能选择两种报销,每月最多报销200元。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说:“待遇已经超过了公费医疗。”

  据介绍,公费医疗每次自己都要掏20%的费用,而根据劳动部门的统计,患上述7种慢性病即使选用较贵的药治疗,一个月费用也就150元左右,“门慢”参保人每月有100元,加上医保卡的钱,大部分人都不需要再掏现金。此外,“门慢”每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慢性病诊治部分定点医疗机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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