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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保险标准今后不随最低工资上调
[ 社保园地 ] [ 2007年7月10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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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9日),北京市政府通过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并开始实施,修订后的规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与调整的原则定为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意味着,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开始脱钩。 

    以前,失业保险金的五档标准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并随其调整而调整。这种“水涨船高”现象被认为不利于促进再就业。实际上,从近日刚刚公布的、7月1日起开始上调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具体数值已经可以看出两者的脱钩。目前,现行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30元,上调90元;五档失业保险金分别仅上调30元,最高档月发放标准为531元。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330元。 

    此外,修改后的规定还扩大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除了之前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之外,还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新纳入支出范畴;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期限也由40日放宽为60日;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与最低工资标准脱钩。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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