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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本月起施行养老保险新标准
[ 社保园地 ] [ 2007年7月20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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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番禺区有关方面获悉,从今年7月起,该区将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调整,施行新的标准。参加番禺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人以月应税工资、薪金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82元)的60%,最高不超过300%的标准核定,即每月最低 缴费基数为1309.2元,最高6546元。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为20%和8%。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和灵活就业人员则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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