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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 社保园地 ] [ 2007年8月2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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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8月1日从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甘肃省将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新标准将从9月1日起实行。 

    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负责人介绍说,此次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经甘肃省政府批准的。此次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将现行的一个统一标准调整为4层标准,使其与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相对应,即由该省现行统一的205元/月调整为:一类区280元/月,二类区260元/月、三类区235元/月、四类地区210元/月。 

    对比调整前后的标准,处于一类地区的兰州市5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增加了75元,将有助于减轻这些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负担。 

    另外,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也将由现行每人每月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元。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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