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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建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统筹制度
[ 社保园地 ] [ 2007年10月8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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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财政部的要求和省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体系,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预算管理和统一业务规程的目标,黔西南州制定了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州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州级统筹制度的工作目标是:在国家和省的法规政策之下,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的州级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实行州级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业务规程和管理制度实行州级统一,执行统一的数据标准,使用统一的应用系统,数据集中管理。建立州级统筹,将清理县市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对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要尽快予以规范,对县市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要进行妥善处理。建立州级统筹,县市级在社会保险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年度扩面、基金征缴工作,州级职责是负责筹措、调度全州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并负责州本级的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 

    为确保州级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州政府成立了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州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州级统筹的第一阶段,各县市在今年9月15日以前,对今年8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企业及参保职工进行数据的整理和确认。9月30日前各县市对历史遗留的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人员未纳入社会统筹的,要在此期间按国家现有规定尽快完善相关参保手续,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第二阶段,在10月10日前,各县市要将9月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人员基本信息及财政专户余额情况,经县市政府确认后,上报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统一确认。各县市在今年10月31日前撤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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