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签订金额57亿元伏玻璃采购协议 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成本约24%
隆基股份(601012,股吧)(601012.SH)公布,根据公司经营规划,为保障光伏玻璃的稳定供应,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1)、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2)、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3)、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4)、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5)、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6)、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甲方7)、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甲方8)、咸阳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9)、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10)、嘉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11)、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甲方12)与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南玻"或"乙方1")、东莞南玻太阳能(000591,股吧)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玻"或"乙方2")于2020年7月31日在西安签订了关于光伏玻璃的采购协议。
该长单合同定价方式为按月议价,如按照近期光伏玻璃的市场均价测算,预估该合同总金额约57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24%,该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采购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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