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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信息

产品名称  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公司  生命人寿
险种类别  健康保险
保险分类  |其他
适合年龄  |20-30|30-40
缴费方式  |年交
保险期限  到60年
详细条款  查看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迟者为准)起九十日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女性疾病保险金给付: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迟者为准)起九十日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女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女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及女性疾病保险金给付均以一次为限。 
备 注 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55、60 周岁 

交费方式:同主险 

交费期限: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广:保障的女性重疾种类33 种,另有多种专门针对女性的疾病保障。 

定期保险:充分满足我们的人生规划需求。 

保费低廉:以低廉的保费得到高额的重疾保障。 

可附加在生命至福、生命至惠等多种主险上,为我们提供周全保障。 

案例设计
险 种 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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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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