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网12月25日讯 新材料产业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和主导产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新材料是高端制造业的支撑和基础,其性能、技术和工艺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然而,从新材料的研发到进入市场的初期,产品的应用、测试和评估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时间。用户使用新材料也有很大的风险。客观上导致了“有的材料不好用,有的好材料不敢用”,生产应用脱节,创新产品难以推广应用等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明确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用户单位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单个品种的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为了打消“好材料不能用”的顾虑,2017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号文件,旨在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进行风险控制和共享的制度安排,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始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产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传统材料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利用保险作为市场导向的手段,可以帮助降低用户风险,激活下游行业对新材料和产品的需求。重点新材料第一批和第二批应用综合保险,重点关注新材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特殊风险。保监会指导保险公司提供定制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可以覆盖新材料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质量风险主要是保证合同用户因新材料质量缺陷而更换或退货的风险。责任风险,主要保障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风险。保险后,创新产品的潜在质量风险将转移到保险公司,这将明显提高下游用户的信心,促进企业新材料和新产品的销售。
正所谓“一代材料,一代设备,一代产业”,哪个国家能抓住机遇率先突破,这个国家就能在新一轮全球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中国决定建立新材料首次应用保险赔偿机制,开展试点工作,推出专门针对新材料的保险新产品。这可以说是对新材料产业化的极大推动。新材料第一保险机制的建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旨在利用市场化手段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始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产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对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我国新材料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