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网1月5日讯 重疾保险的新规已于2020年11月5日正式落地,旧的重疾产品将于1月31日前全部下架。
一石激起千层浪。保险中介在狂呼,投保人在恐慌,保险公司在观望。迫切需要有人来客观分析一下这个重疾新规,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以什么态度对待重疾新规?买不买?什么时候买?买老产品还是等新的?买还是买,但不要乱买——好的产品值得珍惜,合适的产品需要及时把握。
重疾新产品会便宜吗?
中国精算师协会认为,重疾发病率是影响价格的最大因素。因为这种轻度甲状腺癌被列为轻症,重症总体发病率降低,在同等责任下部分年龄段价格会相应降低。但同时甲状腺癌的高发年龄在20-35岁,而不是整个年龄段,对整个价格的影响有限。而且甲状腺癌虽然高,但主流重疾险有轻症豁免。轻症交费后,免后续保费,其他重症可再补。可见甲状腺癌的成本还是很高的。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短时间内亮出底牌,会面临更高的业务风险。所以短期来看,降价甚至降低底价的可能性不大。长期来看,会有一定的降价空间。目前市面上很多重疾险都接近底价,尤其是性价比极高的产品,已经到了极限,几乎可以称之为孤儿产品。一旦停止销售,新定义的重疾保险几年内都达不到这个便宜水平。
目前是该买新定义的重疾产品还是旧定义的重疾产品?
旧产品的最终停止日期已经确定。2021年1月31日前,所有旧定义的重疾将下架。这一次,保险公司推出了“优先理赔”计划,这是保险公司为应对重疾的新定义而采取的新政策。通过优先理赔,一方面削弱了新重疾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凸显了老产品的立竿见影的好处。目前,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友邦保险、平安保险、中国人寿、泰康人寿、新泰人寿、昆仑健康保险、恒大人寿等32家保险公司宣布优先理赔。
保险公司“择优理赔”是一种良性的营销策略
事实上,“择优理赔”并不是一个稀罕的事情。这是一种营销策略,也是一种销售套路。因为早在《健康险管理办法》就有这样一条规定:重疾的定义必须符合“医学发展”,疾病符合常见的医疗方式,所以保险公司不能以“不符合疾病定义”为由拒绝赔偿。这一条规定帮助许多人顺利解决了索赔。所以,即使保险公司不推出“重疾择优理赔”方案,旧定义也很可能要支付这样的赔偿。
保险公司“择优理赔”的本质是一种营销策略和套路。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却是一种定心丸。有了择优理赔,以后没有新定义就不用担心旧定义了。而更好的消息是,人们已经得到了赔偿,信泰保险就完成了第一例“重疾择优理赔”案例。当初推出优先理赔方案的保险公司屈指可数,现在加入行列的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像是一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