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网1月28日讯 互联网保险近年来发展热火朝天,保费规模逐年扩大,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然而,监管缺失的广泛发展也造成了网络保险销售不规范、服务不足、投诉率高等问题。基于此,12月14日,银监会正式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预计涉及1000亿保费市场。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深刻影响着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2020年12月,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基本业务及监督管理作出规范。专家认为,互联网保险新规的推出,有助于互联网保险行业的规范经营,维护消费者利益,并将推动保险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新规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事实上,早在2018年10月,银监会就发出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草稿)》征求意见函,之后又经历了几次讨论和调整。作为消费者,以后可以多关注网络保险产品,不要太相信不合格的主体。互联网保险业务与线下保险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与非保险辅助业务等的界限和独立性。一直是困扰监管和行业实践的重要法律问题,直接决定了相关机构的许可要求和业务模式合规性,对保险科技行业影响巨大。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是互联网金融和金融技术领域监管的重中之重,也是影响保险技术交易模式合规性的重要因素。在此之前,央行发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保监会发行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证券业协会发行的《证券公司信息技术治理之工作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以及上交所对蚂蚁集团和京东数码分公司的上市查询意见,都从不同角度强调了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的重要性。
同时,《办法》还提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为全国性机构,其业务范围不仅限于总行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并应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同层次的约束下,真正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中介人数应该不会太多。但是,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选择一家实力雄厚的保险中介机构不仅可以方便自律,还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办法》非常重视定义和适用范围。以保险中介机构为例,主要对象是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而保险代理人包括依法取得保险经营许可证的保险专业代理人、银行保险兼业代理人和互联网企业。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到目前为止,中国共有1776家专业保险机构和3.2万家兼营保险机构。但是有网上销售资质的保险中介并不多。截至2020年2月25日,具备网上保险销售资格的保险中介机构有482家,其中经纪人298家,代理销售184家。这可能意味着482保险中介最适合《办法》,对他们也是有利的。
总体来看,《办法》站在全球互联网保险浪潮的前沿,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平衡了强监管、风险防范和促进优质发展的关系;第二,它考虑了追根溯源、抓住本质和管理行为的概念;三是将先进经验与突出保险业特色相结合;第四,它将减轻改革的痛苦与促进长期发展结合起来。新规出台,对真正想长期从事保险营销宣传,有法可依,合规经营的机构有利;但对有投机心理,希望通过“抓边”赚取短期利益的个别机构和个人,会有有效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