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网3月2日讯 从宽容到严格,对保险业的监管态度发生了明显的根本性变化。保险产品本身就是低频无形消费品,保险介绍和条款对消费者来说就像一本天书。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没有精力和专业基础,缺乏足够的动力进行深入了解。很久了。保险单的交易或多或少是基于客户对代理人的完全信任,而不是产品本身。一些代理商依靠“文字”进行交易。在公司业绩繁重、经济效益巨大的压力下,误导性销售屡见不鲜。可以说,之前大量出售保单的原因,并不是客户需求有多强烈,保险产品有多好,而是人情和信息不对称的双重作用。
险企“钻空子”手段愈发多样,监管部门见招拆招。3月2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获悉,以作出处罚决定时间为准,截至2月28日,今年2月银保监系统对保险业开出罚单48张,总罚金887万元,其中百万罚单及停业罚单频现,部分违规事由更是“花样”繁多。业内人士认为,这些现象一方面说明相关保险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另一方面也说明一些保险公司管理上存在不足。
着眼于罚款出现的原因,洞察监管整改的重点。具体来说,不同类型的机构处罚的理由是相同的,也有很多差异,表现出各自领域的典型问题。财务数据、客户信息、业务宣传失实,编制虚假信息,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利益,擅自变更营业场所,不按要求使用登记的保险费率,是寿险公司被罚款的主要原因。
同一时刻,银保监会渗透力度不断加大,微信朋友圈对消费者的虚假信息和欺骗也纳入监管层面。同时监管更加注重代理人培训,禁止保险机构使用误导性产品宣传材料培训代理人。与寿险公司相比,被财产保险公司处罚的原因更是五花八门。被处罚的原因除了制造虚假信息、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的利益外,主要是虚构中介业务、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从罚单上显示的违规原因来看,不一样的保险机构之间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多不同之处。虚报费用、不真实的财务业务数据、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文件和资料、给予被保险人超出保险合同规定的利益、欺骗被保险人、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仍然是保险业常见的问题。除常见问题外,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收费,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离职后未能及时收回执业证书,也是财产保险公司受到处罚的主要原因。
此外,车险、农险是财产保险公司屡受处罚的险种。比如今年5月,广东监管局连续发出三百万级罚款,都指向车险竞争的混乱。在农业保险方面,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是处罚的重点。与此同时,监管在人身保险公司的渗透力度加大,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性宣传,阻碍依法监督检查,扣押他人保险销售从业资格证书,教唆、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反诚信义务的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中介机构经营中违规操作较为频繁,包括未按规定对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进行登记管理、评估收入专用账户使用不规范、未做好客户通知等。因此,银监会向各银保局下发了《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同时,针对保险行业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的混乱局面,去年,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整顿银行业保险市场混乱局面“回头看”的通知,督促保险机构进行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