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网4月7日讯 人力资本是行业发展的基石。保险行业除了对高级管理人员资质的管理,还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来管理员工的准入和等级评定。近年来,随着中央分权的推进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保险业也在资质和职业资格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
据统计,2021年3月,银保监会机关和银保监局本级共发布了169人次董监高任职资格,涉及83家保险公司。具体包括69名保险公司总部董监高和100名省级分公司高管。其中,燕赵财险董监高变动较大,董事长、总精算师齐更替;同方全球人寿更替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共7名;瑞泰人寿6名高管履新;国联人寿更替董事、独立董事共5名。
推动银行保险业去中心化,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营环境持续改善。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向银行、保监局、政府部门、银行保险等相关机构发出《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从2021年2月1日起,取消银行业、保险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考试。
这次银监会取消了“董监高”考试,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拟任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批和绩效监督。一方面,将事前检查改为事后持续监督,扭转了人事管理的“再审批、轻监督”。趋势;另一方面,也将知识测试转化为文化、道德、职业能力评估和合规约束,完善保险人才建设。这也将有助于促进保险监管的简化和分散,深化“分销服务”改革。“董监高”考试的取消,减少了政府对人力资源的直接配置,促进了人力资源按照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进行效益最大化、效率最优化的配置;也有助于加强政府人才的宏观管理职能,促进监管资源的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优化。
“董监高”考试取消的同时,监管部门并没有放松对“持证人员”的重视。比如将于2021年2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强调保险从业人员要在营销宣传页面的显著位置标注保险机构全称和个人姓名,以及执业许可证编号。前者通过提高岗位资格和职业资格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减轻人才负担;后者通过加强员工的特许营销,提高了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两者的结合可以优化政府和市场对人力资源的配置,激发和释放人才的活力。
今后,保险行业在“持证上岗”的前提下,还可以不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争取实现“建立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标准、特殊职业能力考核标准等组成的职业标准体系”的目标。《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虽然取消了“董监高”考试,但“董监高”任职资格不放宽;对于保险从业人员来说,要抓住政策机遇,利用好职业资格、工作资历等“敲门砖”,推动职业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长期以来,监管的重点不是“董监高”的产生过程,而是董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是否导致企业违规、引发系统性风险、侵害消费者利益,进而决定是否执行监管规则、处罚企业、追究相关“董监高”的责任。明确监管与市场的界限,有利于保险市场充分展现企业家精神,同时集中监管资源确定市场有序运行的规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