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银保监局连发9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重点涉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和南京市中心支公司。
其中,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被江苏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117万元,其主要违规行为有:虚增保费;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开展统括保单业务。
刘坤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虚增保费、财务数据不真实负责,其被江苏银保监局警告并处13万元罚款。
季志武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负责,其被江苏银保监局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心支公司被江苏银保监局罚款62万元,其主要违规行为有: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孙炜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心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负责,其被江苏银保监局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陈家悦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心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负责,其被江苏银保监局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