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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监管是国际通行的监管标准,保险监管部门首先要确保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赔偿和给付能力,才能有效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原因:利差损和扩张后遗症
    偿付能力不足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惜赔
太保人寿回应:偿付能力不足不影响保单给付 
消费提示:保险公司出险保户怎么办? 
 
何去何从,上市还是寻找战略投资者? 
保监会出台意见——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标准
 
    
    “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属于新兴保险市场中的‘豆芽菜’现象,这是由于发展初期‘长’得太快造成的,而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初期像太保这样的‘豆芽菜’还很多,只是因为位于寿险排行榜中的人寿‘老大’和新华‘老二’都已经把偿付问题解决了,所以位居‘老三’的太保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如果太保也把偿付问题解决了,后面还会有新的公司被点名。”太保偿付能力不足更深层次的原因折射了整个保险行业共同的痼疾。太保和其他一些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主要因为存在以下三个问题:片面扩张理财产品,偏离了主营业务方向;盲目追求规模效应;诚信危机仍然没有解决。对投保人而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不会损害他们的利益;从政府角度看,保监会应站在被保险人的利益角度上,及时给那些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敲响警钟,督促保险公司尽快调整。
 
   专题策划:中国保险网专题组   文字:赵建   制作:陈昱荣   邮箱:service@china-insurance.com   电话:010-64421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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