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笔者从缙云县民政局获悉,通过在线询价,今年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缙云县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机构。县民政局将继续为具有缙云县户籍且年满80岁的14573名高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本年度保险期间自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
保险内容涵盖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烧伤、骨折医疗费用、骨折住院费用、乘坐指定交通工具意外险。其中,因意外致使身故的,最高给付10000元;因意外致使残疾的,最高给付10000元;因意外致使烧伤的,最高给付10000元;因意外伤害造成骨折导致住院或门诊的,最高给付2000元;因意外伤害造成骨折导致住院的,每天补贴30元,每次意外限15天。每一保单年度内累计最高限30天;在搭乘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时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最高给付20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骨折住院、住院医疗费用等均可得到相应的赔付。不过需注意的是,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如猝死、其他疾病身故等属于免赔责任范围。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障对象本人或其近亲属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时起48小时内,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报案,公司即时受理。报案可采用现场报案、电话报案等方式。
去年,缙云县共为11352人购买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金额248608.8元;保险期间共赔付117起,赔偿金额342162.47元,赔付比例为1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