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为积极贯彻落实浙江银保监局关于深入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发挥清廉金融文化引领方向、防范风险的重要作用,近日,绍兴诸暨平安产险积极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宣传月活动,做好清廉金融文化专题学习工作,推动保险行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案例学习,警钟长鸣。近日,利用公司全员群发邮件,诸暨平安产险组织学习清廉金融文化专题学习课程,第一课:职务侵占案例敲警钟。“2016年底,某公司自查中发现,2015年4月至12月期间,该分公司总经理朱某安排分公司财务经理,要求部分分支机构负责人通过虚假报销等方式套取费用,侵吞高达900余万元的公司费用。”后朱某被法院以贪污罪定罪量刑,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及漫长的牢狱生涯。”法律法规学习:职务侵占罪(刑法271条)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的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披上的有期徒刑,或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犯罪数额达到1万元作为“数额较大”的起点,达到30万元的,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幸福与牢狱只在一念之间,个人要增强远离职务犯罪的自觉性,走好人生每一步,不要让幸福生活毁于一旦。公司始终贯彻“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合规教育宣导,树立合规守法意识;一旦发现案件,严厉打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