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新华人寿阿克苏中支被罚11万
2月9日消息,阿克苏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因未有效规范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行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经查,公司存在着以下违法行为:
一、未有效规范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行为
公司未有效规范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存在保险销售人员代替投保人在2笔保险的投保资料上签字的情况。
二、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公司保险销售人员向投保人承诺给予旅游基金及旅游服务等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后经你公司同意,该保险销售人员将2.5万元旅游基金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投保人。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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