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典保险公估因未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被罚5000元 相关责任人董劭辰亦被罚5000元
4月23日,江苏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或资料的问题,南京金典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典保险公估”)合计被罚1万元。
罚单显示,2019年9月20日,金典保险公估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免去宋某某金典保险公估常州市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职务,任命徐某为常州市分公司主要负责人。2019年10月8日,金典保险公估完成常州市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2019年11月13日,该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报备宋某某离职信息。截至2020年10月16日,金典保险公估未向监管部门报告负责人变更情况,也未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报备新任负责人徐某的任职信息。
综上,金典保险公估被罚5000元,相关责任人董劭辰亦被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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