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平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被罚1万元
6月6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东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44.090, 0.09, 0.20%)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因未对其个人保险代理人进行有效监督管理,被监管警告并罚款1万元。相关责任人舒恒芳、王永齐、胡明明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000元。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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