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宿松县精准施策实现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全覆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好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近期,县人社局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确保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地生根。
成立专班,制定方案。为确保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县人社局成立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专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宿松县长江干流及其他水域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退捕渔民的保障范围、补助标准及年限、认定和办理程序、资金安排、责任分工等都进行了合理详尽的规定。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县人社局精准核实退捕渔民参保底数,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退捕渔民信息,安排专人逐个比对参保情况,对未参保的渔民安排专班入户走访,“一对一”讲解参保补助政策,协助完成参保;建立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台账,并在退捕渔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做到信息明、底数清,确保实现“应保尽保”。
多方会商,兑现政策。县人社局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动,强化与周边县、市、区交流互通,促进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地见效。主动与县财政局会商落实退捕渔民参保补助资金;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前往九江市湖口县、柴桑区、浔阳区等地协商落实船户分离退捕渔民的参保补助;联系省社保局居保中心调整参数,及时增补养老金待遇,确保实现“应补尽补”“应发尽发”。
线上线下,加强宣传。为做好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县人社局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宣传。“线上”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线下”利用村公示栏、专场招聘会、技能培训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宣传政策,确保退捕渔民对政策的知晓率有效提升。
截至11月底,全县建档立卡退捕渔民309人,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248人均已参保,其中参加城乡居保215人、参加城镇职保33人;需落实退捕渔民参保补助的217人均已兑现,县财政投入参保补助资金达184.4万元(其中本县户籍渔民补助资金133.4万元、船户分离渔民补助资金51万元);需调整养老金待遇的25人均已补发到位,调待后人均养老金提高达263.31元/月,全面实现了退捕渔民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发尽发。下一步,县人社局将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动态跟踪退捕渔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为退捕渔民解决养老后顾之忧,助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