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胞可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宣布,10月1日起,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福建、江苏、安徽、湖南等地之后,大陆又一个省市实行了这项细化落实台胞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这是全心全意为台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生动体现,充分彰显了“两岸一家亲”的重要理念。
社会保险制度是祖国大陆提供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2019年,《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出台。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无论是已就业台胞,还是尚未就业的台胞,都可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台胞参保后,如果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大陆,既可选择保留账户,以便再次来大陆就业或居住时继续缴费;也可选择由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一次性提取社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已在台湾地区参保的台胞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参加大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这些务实灵活、切合台胞实际需求的政策做法,很快就在各地“开花结果”。如江苏昆山明确,在当地生活的台胞及家属享有与昆山居民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等;湖南、广西、四川等地提出,持居住证台胞可申请参加社保、享受同等就医待遇等等。措施略有不同,目标和愿望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为台胞台企在大陆发展提供更全面、更细致的同等待遇,为他们来大陆学习、生活、工作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让台胞能够共享大陆的发展机遇。
政策好不好,台胞最有发言权。去年8月,来昆山工作生活已18年的台胞许先生用手机小程序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希望将来能在昆山养老”是他的心声。对此,昆山市台协会妇慈会会长王雯瑜表示,台湾同胞能参加大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让我们更加心安,免除了后顾之忧,可以更好地在昆山永续经营发展。还有台青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解决了他们长期关心的“双重参保”问题,政策灵活周到,会增强对岛内年轻人来大陆发展的吸引力。
民之所欲,政之所向。从“31条措施”“26条措施”“11条措施”到“农林22条”……大陆各地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一系列惠台措施广泛听取、认真研究广大台胞台企的诉求,充分体现大陆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分享发展机遇的真心诚意。这些“含金量”高、“含情量”深的政策措施,正在给越来越多台胞台企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福祉。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日前表示,大陆各地方各部门将一如既往地把对台胞同等待遇政策落实好,扎扎实实地把对台胞的关心照顾落到实处。这一表态反映了大陆将继续在惠台利民上开大门、迈大步,继续全心全意为台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与民进党当局不断阻挠两岸民间交流、阻挠台湾民众赴大陆追求更美好生活的恶劣行径相比,究竟是谁真正为台湾民众好,又是谁以一己私利损害台湾民众的利益,答案显而易见。
随着惠台政策不断落实落细,台胞同等待遇覆盖面会更加广阔,获得感、幸福感、融入感将不断增强。当前,祖国大陆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高质量发展态势良好,这为两岸同胞成长、成才、成功提供了更加宽广的舞台。真诚希望台湾同胞更多参与其中,与大陆同胞携手,齐心共创新的美好生活。